关于开展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8-07-11浏览次数:889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82)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途径和名额

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

学校经评审后确立最终人选,推荐1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给上级评审机构。

学校将申报账户通知最终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学校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学校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2.学校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

3.《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勿擅改格式),评审表中须分别粘贴彩色照片。

4.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楷体注明学校和姓名)。

5.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6.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表格)

  

请各学院先将《申报情况一览表》于201871617:00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自亮;电话:64322863

邮箱:shizi@shnu.edu.cn

地址:徐汇校区行政楼408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

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