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校级文科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刘志惠发布时间:2018-07-24浏览次数:1302

文科各学院:

 我校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多年,获得资助的团队大多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建设成效可圈可点。为配合我校人才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划,培育和构建人才高地,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主要宗旨,学校现启动新一轮(2019年)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建设目标

 1、面向国家和上海市科研创新与人才战略目标,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人才新高地,逐步形成一批有可持续的主攻方向、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

 2、通过建设,创新团队能基本具备进入上海市优秀学术群体计划的必要条件,争取进入教育部及国家的优秀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二、有关条件和要求

 1、学术创新团队应围绕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立足高端、跟踪前沿,用创新思维设立主攻领域,并设立2-3个研究方向。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申报,坚持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的有机结合。

 2、学术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0月1日以后)的本校教学科研全职人员,同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知名度。

 3、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成员不少于6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成员应占50%以上,以入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知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合理。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凝聚而成的研究群体。

 4、团队负责人只能承担一次校级创新团队或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团队成员若正参加已立项校级创新团队或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且在建设期内,则原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

 5、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四年,分两个建设阶段,每个阶段均为两年。学校将根据各建设阶段节点,组织中期考核和建设期满验收。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第二个阶段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6、资助经费15万元/年,在学校批准经费预算后下拨。

 7、《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附件1)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主要精神可参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附件2);经费预算须认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2019)》(附件3)。预算要细致、周全,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表中“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更要细化。《预算评审申报文本》是市财政预算入库时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重视。

 8、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周一)下午4:30。《申请书》和《预算评审申报文本》用A4纸 打印各一式六份,分开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盖好章后交至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和《预算评审申报文本》电子文稿发送至shkchj@shnu.edu.cn。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刘志惠

 电 话:64321858   E-mail:shkchj@shnu.edu.cn




 社科处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doc

 2、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2014年).doc

 3、上海师范大学预算评审申报文本(20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