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二批申请政府采购编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06-16浏览次数:625

财通(2017)8
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最新要求,2017年单位所有资金来源的项目,除财政性资金中已确定政府采购预算的,其余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目录以外,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必须向市教委申请政府采购编号。可以实时在集市采购平台购买的,不需要申请编号。
各单位应于2017630日前向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之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向财务处申报(见附表2),由财务处在政府采购平台生成临时编号,并统一向市教委申请。
除非另行通知,市教委2017年三季度开始不再受理此申请业务,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组织实施。
联系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64322595
        财务处  沈露琳 联系电话:64322919
申请表格纸质版盖章、签字交至:资产与实验管理处609
申请表格电子版发至:xuyong@shnu.edu.cn
 
附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