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含春季)本科生专业流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4-29浏览次数:5834

 

  为了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也为了改变一考定终生的局面,我校从2003年起,在本科生中试行专业流动制度,现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专业流动的规定,对2006级(含春季)本科生专业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流动的对象与条件
  1、此次专业流动的对象为2006年(含春季)入校的本科生。
  2、2006年(秋季)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二个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学分,且第一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的,方有申请资格。
  3、2006年(春季)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三个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学分,其中第一、第二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的,方有申请资格。同时,必须注意:此次专业流动所进入的专业均为秋季入学的,即从新专业的第三学期开始学习,因此原专业第三学期修读的各门课程的学分,不列入毕业资格审查的范围。
  4、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大学英语课程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及以上。
  二、专业流动的范围
  学生根据自己的愿望,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流动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没有限制,但学生必须慎重考虑,如因专业流动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甚至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达到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责任自负。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内进行专业流动。体育特长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根据协议不参加本科生专业流动。
  三、申请时间与地点
  5月8日—11日:为报名时间。各位同学可到现所在学院办公室索取、填写并递交申请表。申请表也可通过网络下载打印(见附件)。
  5月14—15日:各学院根据申请同学第一学期(春季班为第一、二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的情况和成绩,初步审定申请资格,然后填写汇总表(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cwz1210@shnu.edu.cn)。
  5月16—18日:教务处与各接收学院协商,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并于5月21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5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学生务必注意教务处网站,不另行通知。
  五、录取
  1、经审查,2006年(秋季)本科学生第一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第二学期期末(7月6日前)完成第一学年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专业流动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录取。2006年(春季)本科学生第一、第二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到本学期末(7月6日前)完成第一学年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第三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均合格,且专业流动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录取。
  2、录取名单于7月25日之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届时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注意教务处网站。
  3、下学期开学时,被录取的同学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办理专业流动手续。
  4、被录取同学下学期起的学费,须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
  5、被录取的同学必须注意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新专业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学分必须自行补足,并应根据新专业所在学院的要求补修第一学年的相关课程。

                           教 务 处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