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清查第三次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9-27浏览次数:3232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校产、后勤实业中心:
  根据市教委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要求,结合我校车辆安全、车辆管理和车辆校内通行证年度换证的需要,学校决定对全校所有用公款购买(含受赠)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清理和登记。本次清查范围是四轮以上的机动车辆,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所属的各种车辆,不论是使用学校额度内购买的或额度外购买的车辆,是使用学校经费或自筹经费购买的车辆或受赠的车辆,还是已入校部设备帐或未入校部设备帐的车辆,只要不是属于个人资产的,一律要进行车辆登记。对到登记截止期仍不进行登记的车辆,保卫处将不核发该车辆的校内通行证,校办将不出具该车辆的任何证明,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自己负责。
  车辆第三次登记时间截止期:2007年10月8日
  登记表可上设备处网页下载后如实填写,并附上行驶证和车辆照片的复印件,一并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第二教学大楼(10号楼)209室
  联系人:蒋雄龙       联系电话:62289   
  E-MAIL:
jjxl@shnu.edu.cn
                               
                                   校办公室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