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07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理工科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8-02-22浏览次数:3671

 

理工科各学院、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科研奖励办法,2007年度的校科研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实施的要求如下:

1、有关奖励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与程序按新修订的《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和《上海师范大学创作与竞赛类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2、奖励时限:在20071120071231期间获奖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职务知识产权。

3、申报时限:自2008222起至2008 37日。

4、获奖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职务知识产权均由个人申报,学院、中心初审,科技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5、凡在申报阶段不在校的教职工,由其所在的学院、中心通知到有关人员。

6、科研奖励申报表按2008年制新表填报

(1)    附表一:获奖成果奖励申报表 获奖成果奖励申报表

(2)    附表二:科研论文奖励申报表 科研论文奖励申报表

(3)    附表三:科研项目奖励申报表 科研项目奖励申报表

(4)    附表四:职务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 职务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 

    所有申请科研奖励的申请表一份及有关必备复印材料,以学院、中心为单位上报科技处。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64324183

Emailxiaofang@shnu.edu.cn

 

科技处

200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