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06—2007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8-03-07浏览次数:5197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档案法》,促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发扬档案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062007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校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2、分管档案工作领导3、兼职档案员。

二、评选名额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6个,档案工作先进个人20(含兼职档案员、分管领导)

三、评选条件

l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严格遵守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档观念,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本部门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

3、每个岗位(需归档的)都能建立规范的预立卷制度;

4、案卷质量符合完整、准确、规范的要求;

5、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

6、重视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档案馆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7、档案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

l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兼职档案员)

1、热爱档案工作,工作责任心强,遵守上海师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建有规范的预立卷制度,坚持做好平时归卷工作;

3、能独立完成本部门或本岗位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文件齐全完整,案卷质量达到准确、规范的要求;

4、能按时归档;

5、目录输入准确,电子全文上传达到一定数量;

6、积极参加档案馆举办的业务培训和讲座;

7任兼职档案员两年。

l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分管领导)

1、档案工作已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或工作计划,已纳入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或工作议事日程及考核范围;

2、重视本部门预立卷、归档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归档案卷的质量,保证本部门的档案能按时归档;

3、为本部门配置必备的档案装具和设备,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 、主动关心、帮助和解决兼职档案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评选方法

1、各部门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填写申报表;

2、档案馆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3、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五、日程安排

1 各单位于320日之前将申报表交档案馆;

23月下旬由档案馆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

34月初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44月下旬召开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暨先进表彰会。

 

注:《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呈报表》见附件,可下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64322260        yezheng@shnu.edu.cn

於华芬          64322590        yhf@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

                    2008年3月7日

 

 

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呈报表 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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