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类型学看英汉语法的一些重要共性

发布者:文明办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901


主讲人:陆丙甫 南昌大学语言类型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时间:2018年3月21日15:00


地点:徐汇校区57号楼(新大楼)306室


举办单位:外国语学院


主讲人简介:

陆丙甫,上海人,教授,博导,著名学者。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1987年赴美国留学,先后获康奈可迪克州立大学心理语言学硕士、南加州大学东亚语言博士学位。2002年回国任教,现为南昌大学语言类型学研究所所长。先后曾(兼)任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博导。现学术兼职主要有:《东方语言学》主编(之一)、上海高校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研究员等。在《商务印书馆》等出版著作多部;在《中国语文》、《当代语言学》、《外国语》、等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任日本《中国语学》和台湾Journal of Taiwan Linguistics 编委。陆氏是我国语法学界较早采用心理/认知语言学、语言类型学方法的代表之一。



讲座简介:

1)两种语言的状语语序相反,但可概括为一个统一的轨层结构。 2)两种语言的句子成分都不超过七个左右,决定句型的“句型成分”不超过四块。 3)两种语言的基本句型完全一致。 4)两种语言的定语语序,基本一致。 5)两种语言表示动词派生的名词,都分成事件名词和动作名词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