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创建“安全单位”评比办法》,经各参评单位自行申报,综治委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汇总数据,经校综治委会议审议通过,下列单位为我校2023年度安全单位:
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汉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哲学与法政学院、人文学院、旅游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影视传媒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接待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2月6日――12月12日。
各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综治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4328188,联系人:陆老师。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