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徐汇]上海徐汇区检察院与上海师范大学开展检校合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24浏览次数:227


来源:东方网 2017年1月24日
标题:[徐汇]上海徐汇区检察院与上海师范大学开展检校合作

       为依托高校丰富的人才优势和理论优势,培养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近日,上海徐汇区检察院与上海师范大学举行《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暨基地揭牌仪式。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法律系主任李峰、法律硕士中心主任环建芬、法律系副主任夏邦参加。徐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亮、副检察长杨永勤、副检察长程兰兰、检委会专职委员谢明杰、研究室主任童君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由程兰兰副检察长主持,杨永勤副检察长介绍了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杨慧亮检察长与蒋传光院长代表双方进行了签字仪式,并为基地揭牌。

   会上,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表示,加强检校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能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法学教育与法学实务的发展。

   徐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亮指出,要利用好法律教学实践基地这个合作平台,加强在实习基地、法律教育、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探索检察机关与院校合作的途径,努力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将该基地打造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交流合作平台。

   据悉,该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周期为五年,双方将秉承平等、真诚的合作原则,开展多元化的合作项目,共同推进法学教育与法学实务的紧密结合,携手打造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准交流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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