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联合检查工作组顺利完成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工作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4-11-29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2〕1号)要求,组建专家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校外教学点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组成员由校外专家,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巡察办等多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于11月19日、21日、23日、26日、27日和28日六天对浦东成才、市中浦东、嘉定新力、金山浦江、静安行健、宝山社区和市中浦西7个校外教学点开展实地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于今年6月13日在去年教学点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召开《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指标》修订专家研讨会,推进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副校长康年表示,校外教学点是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托和服务延伸,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高校的品牌声誉。学校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教学点的高质量办学,高校要主动担责,在如何加强校外教学点过程管理、如何发挥办学优势推进内涵发展、如何运用底线思维防范风险等方面做深做实,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举办“办学规范、质量保证、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坚守好学校继续教育在地方高校中的排头兵作用。

11月15日,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启动会召开,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盛爱军主持。副校长康年,校外评估专家,校内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巡察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和相关同志出席会议。纪委办主任王珊强调了检查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对检查工作提出了提高站位、风险把控、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的思考和方向。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拟定《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各校外教学点按要求提前进行档案预立卷,同时根据“检查评估指标”进行自检自查,并撰写自评报告。实地检查当日,专家通过听取自评报告、现场提问、查看校舍设施设备、查阅案卷资料、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学点情况,并对照“检查评估指标”办学宗旨、办学条件、招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管理、学生管理和办学成效等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和若干相应观测点进行逐一打分,并形成具体检查意见。对于即知即改的问题,专家在检查结束当即反馈校外教学点和办学单位。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积极落实《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中提出的“加强继续教育管办督评工作,完善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实做细相关工作。下一步,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专家组对本次检查的反馈意见,梳理汇总各个校外教学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办学问题和工作亮点,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办学单位落实好对应的整改举措,确保“以检促管,以检促改,以检促建,检建结合,重在建设”,从而切实提高校外教学点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供稿、摄影: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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