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创建“安全单位”评比办法》,经各参评单位自行申报,综治委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结合各参评单位年度各项安全数据综合打分,经校综治委会议审议通过,下列单位为我校2024年度安全单位:
对外汉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心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影视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音乐学院、哲学与法政学院、体育学院、旅游学院、数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接待服务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2月2日――12月9日。
各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综治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4328188,联系人:陆老师。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