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汉唐时期的法律文书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181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来,在“丝绸之路”沿线发现了许多古代各时期、各民族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的发现,为深入探究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11月17日,“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汉唐时期的法律文书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承办,旨在对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汉唐时期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和讨论,在此基础上促进法学界与历史学界的交流与沟通。众多学者围绕该主题展开讨论,奉献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学术盛宴。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吉林大学吕丽教授,中国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厦门大学周东平教授,上海市法理法史学会副会长,我校哲法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我校郑显文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邱澎生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志强教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杨振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和陈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曹旅宁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灵海教授和王沛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张小也教授,北京大学中古史中心史睿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赵贞教授,天津师范大学彭炳金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蒋铁初教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王斐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邬文玲、孟彦弘、刘晓研究员;《史学月刊》副编审徐莹等全国各地学者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郑显文教授主持开幕式,并介绍了召开本次会议的缘起和学术意义。吕丽教授在致辞中希望法律史学和历史学界的学者能够在本次会议中展开深入交流,共同促进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周东平教授在致辞中阐明了丝绸之路在东西方法律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蒋传光教授认为目前中国法制史学科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法律史学研究应以史学为基础,以法学为目标,多角度立体地展现出中国法制史的全貌,要注重对历史上法的运行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法理分析。

本次研讨会论文集共收录论文二十余篇,分为四个单元进行了精彩的学术演讲和评议,各位与会人员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闫晓君教授和史睿研究员对本次会议作了归纳和总结。闫晓君教授认为,本次研讨会是一次成功的跨界会议,不同学科的同仁都将从本此研讨会中得到收获,我们应当继续从史料出发,对法律事件和法律人物进行还原,注重史料甄别,恪守历史真实,作为法律人应当在此基础上追求制度背后的法理依据。史睿研究员指出,近年来历史学和法学的结合日趋密切,本此会议评议者与发表者之间的沟通非常真诚,这使我们感受到两个学科之间的交流一定会有更好的前景,他还特别强调在法律史学中展开对“法律语汇”研究的重要性。

本次研讨会是由法学界和历史学界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新发现的古代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进行学术交流的有益尝试。通过不同专业、不同学科之间的广泛交流,拓展了学术研究的视野,丰富了法律史学研究的方法,促进了法学和历史学研究的共同繁荣。

  

(供稿、摄影:哲学与法政学院  作者: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