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园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4472

各位师生:

目前,我校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远超校园承载量限额,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消防救援局(沪教委规〔202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加强规范管理,具体举措如下:

一、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徐汇、奉贤两校区执行“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准入”管理制度。凡未安装我校“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以下简称“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入校或在校内行驶

二、“标识牌”的申办对象:全日制在读学生、在职教职工、在职务工人员。

三、“标识牌”的最后申办截止时间:202571324时。2025713日后,不再受理学生标识牌的申办。

四、“标识牌”的申办方法:每位师生员工“一人一车一牌”实名登记备案。通过“智慧校园—表单流程”内有关链接填写申领信息。此前通过wps问卷或“智慧校园”通知链接已填写过的师生无需再次填写。

五、第三方服务公司等无“智慧校园”的人员,填写纸质登记表(附件1),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汇总,于截止时间前交至两校区保卫处,电子表格发送邮箱:zzq@shnu.edu.cn

六、“标识牌”实行有效期管理,教职工车辆标识牌有效期为三年,学生车辆标识牌有效期与学制一致。

七、目前尚未悬挂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无牌车辆”车主,须尽快通过“智慧校园”链接登记申请“标识牌”,并于近期自行前往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安装号牌,假期内或开学后尽快根据相关工作通知安装“标识牌”。

八、学校将会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的常态化安全检查及违法违规整治,通过毕业离校、车辆报废以及清理无牌电动自行车等方式逐年减少在校电动自行车存量,倡导使用校园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九、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师生相关工作参照本通知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无智慧校园人员电动自行车登记表.xlsx


校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工作小组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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