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
我校的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完成,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已经获得国家级、部级或者市级其他奖励的研究成果; 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申请
(一)申请受理日期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为本届评奖网上申请日期,逾期网络将关闭。
(二)申请奖项的规定继续实行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的办法。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
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本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本市党政机关,含本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三)申请人
为充分发挥评奖对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推进作用,本届评奖规定: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四)网上申请系统
本届评奖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可以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互联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网址:www.fzzx.sh.gov.cn
内部调研成果奖,可以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网上的申报。届时,评奖工作小组将关闭网络的登录系统。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申请评奖,应当首先进行网上申请,按有关要求和说明填写、提交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并需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需另提交成果光盘)。文本上传网上申请系统,经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书。
2、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2)研究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3)研究成果摘要(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shkchc@shnu.edu.cn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此外,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还须同时提交报告光盘。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3时前。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此日前上报材料,由社科处统一审核,报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办。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内容进行变更;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六)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应当包含:成果名称、内容梗概、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其中内容梗概是对成果关键内容的浓缩;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汇编出版获奖成果摘要,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友情提示:请申报人尽早登录系统,以免在接近申报截至之日时,因网速减慢,延误申报。
上述事宜联系人:社科处 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 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701室。
社科处
2015年5月18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