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47975

各学院、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暑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7月6日至17日,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实践周,之后进入暑期。2015级本科新生8月29日、30日报到,2015级研究生新生9月16日报到,老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9月13日报到注册。老生与2015级本科新生9月14日开始上课。
    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任务后,由各学院、各单位安排暑期休息。机关和校直属部门从7月15日起轮休,9月9日起正常上班。学生教学实习实践周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保卫、校产及后勤所属单位根据各自特点自行安排工作。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要在暑期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文明、有意义的暑期教育,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四、做好安全检查防范。各学院、各单位在暑期前必须对物资、设备、办公室、实验室、车间、宿舍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清除隐患;要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和防汛防台工作;各机要部门要做好文件清理和保密工作,严防失密。
    五、做好暑期轮休安排。各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安排好暑期轮休,到学校办公室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各单位寒(暑)假值班表”,于6月24日(周三)前分别将表格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05室,电子邮箱: xiaoban@shnu.edu.cn)和保卫处(电子邮箱:bwch@shnu.edu.cn)。在奉贤校区有轮休安排的,请将表格于6月24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奉贤校区行政楼315室,电子邮箱:fxb@shnu.edu.cn)。值班人员要加强与校总值班室的联系(徐汇校区总值班电话:64322647,奉贤校区总值班电话57122784,总值班室24小时有人),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及分管领导。
    六、学院(部门)组团离沪外出须提前填写《集体外出登记表》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表格从校园网学校办公室主页“下载专区”处下载),正职领导离沪外出须提前填写《正职干部外出报告表》报学校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案(表格下载同上)。学院与部门主要领导暑期手机应保持畅通。
    七、各学院、各单位暑假期间如果需要举办大型活动,须按规定提前一周填写《大型活动、会议申请表》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各学院、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做好报到注册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九、暑假期间(双休日除外)上班时间为每天6小时,即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学校办公室盖章,教务处(徐汇校区)值班,学工部、研工部办理就业手续,财务处(徐汇校区)办理报销手续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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